关于召开新消费模式与平台经济合规监管研讨会暨食品药品违规违法案例分享会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的要求,为新消费模式与平台经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特别是为食品药品在社交电商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新消费模式与平台经济法律风险》课题组将于12月22号在北京召开新消费模式与平台经济合规监管研讨会暨食品药品违规违法案例分享会。
课题组成员由市场监管和公安食药等政府监管和执法部门领导及行业专家组成。
课题组专家对平台经济和食品药品行业监管政策、发展趋势权威解读。
与企业共同发起成立智库;
组织专家深入企业调研,召开专项研讨会;
有条件的选择企业家作为课题专家组成员;
发布企业的合规经验和制度;
在《中国消费者》媒体发布企业诚信经营新闻等。
从多个维度打造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
咨询电话:010-52877919,52870639,15811493412